房地产权利人将房地产无偿地赠送给受赠人的,双方当事人应按规定办理房地产赠与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房产证。
1、本市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
4、赠与协议公证书原件,或赠与公证书和接受赠与的书面文件原件;
5、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6、房屋平面图;
7、评估报告。
申请——受理——初审——审核——记载登记簿——制证——发证——归档
宿豫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宿迁市宿豫区韶山路3号
0527-84465220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路156号
0527-84396262
1、登记费:住宅、车库,80元/套,非住宅550元/幢(层、套、间)
2、配图费:20元/件
3、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房屋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