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
温馨提示:机动车驾驶证遗失期间,不得驾驶机动车。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3、申请人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1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矫正视力者须戴眼镜)。
1、填表: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白底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大厅导办台填写申请表;
2、受理:到3号或4号窗口受理,受理岗对符合规定的出具受理凭证,不符合规定的出具退办凭证;
3、缴费:到11号窗口交费;
4、领证:大厅导办台等候领取驾驶证。
泗洪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车管所
宿迁市泗洪县工业园区西湖路1号
0527-86276493
泗阳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车辆管理所
宿迁市泗阳县城厢转盘向西100米
0527-85245528
宿豫区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宿豫车辆管理所
宿迁市宿豫区井岗山路1号
0527-84354396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当日内办理完毕
办理费用:驾驶证工本费/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