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资讯 社保 办事指南 车主关注 旅游 交通 教育 专业 办理指南

宿迁退伍办理

[切换城市]
宿迁站> 宿迁办事指南> 宿迁退伍办理> 宿迁退伍安置指南信息

宿迁退伍安置指南

受理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2、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

3、服从兵役满2年的;

4、士官服现役满本期规定年限的;

5、因战、因公、因病致残已经评定残疾等级的;

6、患病不能评定残疾等级,医疗期满或者医疗终结,经驻军医院证明,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不适宜继续服现役的;

7、因军队体制编制调整,需要安排退出现役的

8、因国家建设需要,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机构同意接收并批准退出现役的;

9、士兵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经其家庭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机构证明确需本人退出现役的;

10、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服现役的。

受理材料

1、《非农入伍通知书》原件;

2、《非农优待安置证》原件(2002年冬季以后入伍);

3、入伍前非农户口证明;

4、父母亲工作单位证明(无业的持居委会证明);

5、入伍前是农业户口,需要安置的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受理流程

1、移交

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应当制定全国退役士兵的年度移交、接收计划。

2、接收

退役士兵所在部队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将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接收退役士兵。

3、安置

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受理机构

泗洪县民政局

宿迁市泗洪县山河路16号

0527-86280188

沭阳县民政局

宿迁市沭阳县迎宾大道1106号

0527-83660017

宿迁市各区县民政局电话地址一览

相关办理指南
最新办理指南数据
办理机构
其他地区

本文内容和图片部分来自网络公开信息,如有侵犯您的版权或著作权请速与我们联系 (在线客服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或给我们发邮件(1078189145@qq.com)), 我们承诺核实后工作时间1小时内删除;2、本文内容、观点以及数据是根据网站大数据算法得来,仅代表本站观点,我们不保证其绝对真实和数据可靠,仅做参考,勿引用做其他用途, 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后果本站概不承担。3、本文排序、排版、内容组成、设计的知识产权(版权)为城帮网city12580.com所有;转载、引用本文数据内容、排序结果请注明来源“城帮网”, 且要有来源链接指向本文。全文转发或抓取、抄袭本文内容,我们将提起法律诉讼保障本网站权益。